低保对象资格的认定
1、持有当地常住地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3、不计入家庭成员的,包括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5、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1、持有当地常住地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3、不计入家庭成员的,包括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5、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