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一分解质因素法:先分别分解准这几个数的质因数,则最小公倍数等于它们所有的质因数的乘积。
3、方法二公式法:由于两个数的成绩等于这连个数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数的积。即(a,b)*[a,b]=a*b,其中,(a,b)表示a和b的最大公约数,[a,b]表示a和b的最小公倍数。